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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光

今年上半年保险行业分红险保费直接破万亿元。身边不少朋友也都被代理人推荐过这类产品,销售时常强调它“既有保障,又能分享浮动红利”。但真正准备投保时,许多消费者又犯了难:不同公司的条款表述差别很大,一些关键信息不够清晰,现金价值和退保规则往往藏在复杂条款里,销售介绍与合同文本并不完全对应。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就三款分红型保险产品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分别覆盖分红型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作为长期关注个人理财、也曾逐条研读保险条款的普通消费者,我的第一感受是:分红险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终于有了更清晰的解决方向。

三款示范条款最鲜明的特点是围绕“降低消费者理解成本、保护投保人合法权益”展开。条款拟在多个长期存在痛点的环节统一表述,试图让消费者更容易理解保单红利、现金价值和退保等关键权益。不过,示范条款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且其定位属于行业示范文本,最终条款和适用范围仍须以正式发布版本为准。

这次的示范条款,最受普通投保人关注的是基础规则的趋同。按照示范条款的思路,分红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的核心权益将尽量采用统一表述。以“保单红利”为例,条款拟明确分红业务的核算和红利分配原则,减少不同公司对红利范围作不同解释的空间。这有助于解决同一概念在不同产品中被分别表述的问题,当然统一文字表达并不等于保证分红水平一致,更不意味着红利可以预先确定。

另一项重要变化,是把过去不容易找到的关键信息前置。示范条款拟要求合同中附上保单年度末累积红利现金价值的计算基础表,消费者拿到合同后,可以直接查看相应年度的基础信息,减少反复咨询和核对的成本。不过,这张表提供的是计算基础,并不代表未来每一年的实际红利金额;真正能够领取的红利,仍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分配方案。

示范条款还关注犹豫期内的消费者权益。相关条款拟删除犹豫期退保收取工本费的内容。同时,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将要求采用更醒目的方式提示,减少重要信息被埋没在小字中的可能。这类调整有利于消费者在投保前全面识别保障范围和责任边界。

从更长的监管脉络看,此次示范条款是分红险规范治理的进一步延伸。近年来,监管部门已经通过约束红利演示水平、下调分红险演示利率、要求披露红利实现率等方式,持续压缩销售误导空间。如今,规范化从销售行为延伸到产品条款本身,有利于在合同层面建立更统一、更易理解的表达体系,减少依靠文字差异形成的信息差。

示范条款有望推动分红险从“看演示、拼销售”转向“看合同、比服务、重长期”。产品设计和销售只是起点,长期经营成果能否兑现,才真正考验保险公司的综合能力。分红账户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债券、权益资产和市场环境影响,险企之间的分化可能加大,资产配置、风险管理与资产负债匹配能力的重要性随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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