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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27日,据“今日福安”微信公众号消息,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等政策。《措施》自8月18日起实施,实施期限为两年。

《措施》显示,福安市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

同时,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要求。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从50%降低至30%。

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重点监管资金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即非重点监管资金,可以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使用;对信用评级为 AA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控股公司(母公司)可凭银行担保函,抵顶不高于担保函额度的预售监管资金,抵顶额度不高于重点监管资金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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