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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29日,浦江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浦江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及享有的对浦江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债权被挂牌,转让底价为2.7亿元,披露公告期20个工作日,披露结束日期为2022年7月26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浦江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在此次转让前浦江县华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浦江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此次转让方为浦江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1日,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潘兴虎,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工程建设、维护、养护、检测;道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汽车租赁、汽车修理及检测服务;公路沿线及区域开发;投融资及交通产业链衍生、关联业务;政府授权的项目代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