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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24日晚间,泰禾集团(000732)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在经核查后,泰禾集团现就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泰禾年报显示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5.97亿元,同比下降6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1.54亿元,同比下降7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9亿元。据此,深交所要求泰禾集团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要项目销售情况表本期预售(销售)金额的差异及原因。
对此,泰禾集团表示,报告期内主要项目销售情况表中的本期预售(销售)金额中包含公司参股公司,在合并范围外,其预售金额回款不计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其中控股子公司的本期预售(销售)金额为28.85亿元,与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房地产销售回款的28.06亿元(酒店、物业、商管等其他业务收到的现金为7.91亿元)基本匹配,符合行业回款比例。
另有关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使用受限资金本年减少/增加”的具体事项,同比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泰禾集团称,“使用受限资金本年减少/增加”主要是因银行监管户资金、司法冻结及履约保证金的变动产生。2021年度,由于监管环境发生了变化,监管资金可直接用于工程款项的支付,因此报告期内“使用受限资金本年减少/增加”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而提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78%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泰禾集团称,其未进行新的土地获取及区域扩张。报告期内受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以及融资环境收紧等因素影响,其房地产项目推盘节奏放缓,面临较大去化压力,同时由于自身债务规模庞大、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导致项目工程进度缓慢,建设周期延长的情况。造成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大幅下降。